【译文】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当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当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合适,言得当,言恰到好处。”孔门以为,礼的推行和利用要以调和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调和,或者为调和而调和,不回礼文的束缚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循礼所规定的品级不同,相互之间又不要呈现反面。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成心义的。在仆从社会,各品级之间的辨别和对峙是很严厉的,其边界涓滴不容混乱。上一品级的人,以本身的礼节节文显现其威风;下一品级的人,则怀着害怕的表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期间,这类社会干系开端分裂,臣弑君、子弑父的征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标是为和缓分歧品级之间的对峙,使之不致于分裂,以安宁当时的社会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