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所:处所,位置。
【注释】
【评析】
【本篇引语】
【评析】
【译文】
【评析】
本章是孔子对孟懿子之子问孝的答案。对于这里孔子所说的父母唯其疾之忧,向来有三种解释:1.父母爱本身的后代,无所不至,唯恐其有疾病,后代能够体味到父母的这类表情,在平常糊口中格外谨慎谨慎,这就是孝。2.做后代的,只需父母在本身有病时担忧,但在其他方面就不必担忧了,表白父母的亲子之情。3.后代只要为父母的病疾而担忧,其他方面不必过量地担忧。本文采取第三种说法。
这段话代表了孔子的“为政以德”的思惟,意义是说,统治者如果实施德治,群臣百姓就会主动环绕着你转。这是夸大品德对政治糊口的决定感化,主张以品德教养为治国的原则。这是孔子学说中较有代价的部分,表白儒家治国的根基原则是德治,而非酷刑峻法。
【注释】
【原文】
2.4 子曰:“吾十有①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②,四十而不惑③,五十而知天命④,六十而耳顺⑤,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⑥。”
①温故而知新:故,已经畴昔的。新,方才学到的知识。
②无违:不要违背。
2.3 子曰:“道①之以政,齐②之以刑,民免③而无耻④,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⑤。”
【译文】
④天命:指不能为人力所安排的事情。
【注释】
①回:姓颜名回,字子渊,生于公元前521年,比孔子小30岁,鲁国人,孔子的对劲弟子。
孔子说:“用法制禁令去指导百姓,利用刑法来束缚他们,老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法受惩,却落空了廉耻之心;用品德教养指导百姓,利用礼法去同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但会有耻辱之心,并且也就守端方了。”
【评析】
在本章中,孔子举出两种截然分歧的治国目标。孔子以为,科罚只能令人制止犯法,不能令人晓得犯法光荣的事理,而品德教养比科罚要高超很多,既能使百姓守规蹈矩,又能使百姓有知耻之心。这反应了品德在管理国度时有分歧于法制的特性。但也应指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惟,正视品德是应当的,但却忽视了刑政、法制在管理国度中的感化。
【原文】
【译文】
③樊迟:姓樊名须,字子迟。孔子的弟子,比孔子小46岁。他曾和冉求一起帮忙季康子停止改革。
③思天真:此为《诗经·鲁颂》上的一句,此处的“思”作思惟解。天真,一解为“纯粹”,一解为“直”,后者较妥。
③所安:所安的表情。
①为政以德:以,用的意义。此句是说统治者应以品德停止统治,即“德治”。
④馔:音zhuàn,意为饮食、吃喝。
⑥从心所欲不逾矩:从,顺从的意义;逾,超出;矩,端方。
【注释】
【原文】
孔子极其正视孝,要求人们对本身的父母尽孝道,不管他们活着或归天,都应如此。但这里侧重讲的是,尽孝时不该违背礼的规定,不然就不是真正的孝。可见,孝不是空洞的、随便的,必须回礼的规定,依礼而行就是孝。
2.10 子曰:“视其以是①,观其所由②,察其所安③,人焉廋④哉?人焉廋哉?”
④御:把握马车。
在本章里,孔子自述了他学习和涵养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一个跟着春秋的增加,思惟境地慢慢进步的过程。就思惟境地来讲,全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习体味的阶段;五十、六十岁是放心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摆布的阶段;七十岁是主观认识和作人的法则融会为一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品德涵养达到了最高的境地。孔子的品德涵养过程,有公道身分:第一,他看到了人的品德涵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经太长时候的学习和熬炼,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品德的最高境地是思惟和言行的融会,自发地遵循品德标准,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