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给狗吃的,非常新奇,肉都刮去了很多,但这位客人想要,那就拿去好了,归正骨头也不值甚么钱。
凯特说过,这里的人长年喝粥,乃至还会吃生肉,可见这里原始的饮食文明。
老板感觉这小子也是够奇特的,“你等等。”
路易没有筹算买肉,他一开口就向店东要了新奇的骨头和骨髓,店老板是其中年人,高鼻深目,听到路易的话非常莫名。
他捻了一点内里的东西口尝,神采俄然一变,老板也是一怔,但面前的少年却很快安静下来,仿佛甚么也没有产生过普通,淡淡道:“把这根、这根、这根,都给我包起来吧,其他的不要。”
老板也懒很多想,点头分开。
熊骨很粗暴,老板一共拿了五根,两根大腿骨、一根脊椎骨、两根肋骨,上面残留着少量的冰粉色筋肉。
这个骨髓不普通。
路易走向了一家还算洁净的冰原熊宰肉铺,黑布丁紧随而上,石台上,已经宰好了满满的肉糜。
这类最原始的食材,接管了千百年人类刁钻口味的磨练而长盛不衰,经心烹调,就是绝妙滋味。
路易看着面前的骨头。
不但包含生物所需求的胶元蛋白、钙、铁、锌等必须的元素,可加强骨骼安康、进步免疫力、无益大脑,是全天然、有害化、安康安然的食品,更关头的是,其滋味奇特,美好非常。
“谁说不是,”佣兵烦道,“我们提示他这类事情自有人去做,不消他去,可那小子偏说甚么我们不懂食材,领着黑布丁一大早就出门了,真是,没做过猪肉,还不晓得猪肉长甚么样吗,有甚么大不了的!”
分开皮革街,绕一条街道就来到了东区的买卖街,这里是里斯伯爵统领的地区,鱼龙稠浊,但有两个巡查队,超越二十个卫兵巡查,再加上固然是买卖街,却不能和其他都会的繁华比拟,治安还算不错。
……
路易却并不介怀,菜场是最能表现本地饮食文明的处所,他畴昔就体验过很多传统市场,好的厨师是不会嫌弃菜场的脏乱的,只要亲身感受过群众大众的糊口,才气做出更切近心灵的美食。
一夜黑甜。
街上的商品很杂,并且门路狭小,宽度不一,再加上脚下的冻土光滑,时不时另有拉雪橇运货色的人来往,逛起来并不便利。
除此以外,另有一些不着名的兽肉和长相古怪的鸟类、鱼类等,肉大多都连骨切成了碎末状,以便于煮粥。
固然冷酷,但还算客气,他穿过后门,在一个女人的嘟嘟囔囔中拿出今早才得来的熊骨。
第二天他早早就爬起来,却没找到救星。
从横切面看,越往内,骨色越纯洁,并且渐渐闪现出一种透明的冰晶色,但并不是完整的透明,还能看到内部更深层的宝贝。
街道上,菜贩冷酷地叫卖,这里的人都长得高大健壮,穿戴厚厚的熊皮大衣,脸像天气一样沉冷,仿佛天生就不会笑一样。
如果用它来熬汤,绝对是藏匿在骨头汤中最欣喜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