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脉谜踪 > 第二百八十四章 古代酒文化(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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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旗大抵可分3类:一是象形酒旗,以酒壶等什物、模型、丹青为特性;二是标记酒旗,即旗幌及早晨灯幌;三是笔墨酒旗,以单字、双字乃至是对子、诗歌为表示情势,如“酒”、“太白遗风”等。有的借势酒的名声作专利告白,如明朝正德年间朝廷开设的酒馆,旗上题驰名家墨宝:“本店发卖四时荷花高酒”,荷花高酒就是当时宫廷御酿。有的酒旗标明运营体例,如《岔路灯》里的开封“西蓬壶馆”木牌坊上书“包办酒菜”;更多的酒旗死力衬着酒香,如清朝八角鼓曲《瑞雪成堆》云:杏花村内酒旗飞,上写着“开坛香十里,就是神仙也要醉。”

(七)游艺类

(二)手势类

猜拳时常常附加:“哇”、“啊”、“哪”,节拍感强,朗朗上口。另有“剪刀、石头、布”手势拳等。

2、匾对

除了地外繁华都会的范围较大的酒楼、旅店之我,更多的则是些小店,但这些阔别城镇偏处一隅的小店倒是切近天然、浑厚轻松的一种雅逸之趣。因此它们常常更能引得文明人的钟情和雅兴。明清两工的史文典献,特别是文人骚人的条记文录中多有此类小店惹人入胜的描述。同时,因为读书人的增加,人仕的艰巨,和贸易的民展等诸多启事,一方面是更我的读书人汇入商民步队,另一方面是经商者文明素养的进步,市民文明有了更深广的生长。明朝中叶一则关于“小村店”的记叙很能发人深省:“上与刘三吾微行出游,入市小饮,无物下饭。上出句云:‘小村店三杯五盏,无有东西,’三吾未有对,店东适送酒至,随口对曰:‘大明国一统万方,不分南北。’明日初期召官,固辞不受。”(明?蒋一葵《长安客话》卷二《小村店》)文中的“上”,当是今北昌黎明十三陵“地下宫殿”定陵墓主神宗朱翊钧。这个在位48年之久(157~年)的尸位天子,于国事几近一无建立,明帝国当时已是落叶飘忽,满目西风了。那位小村店东人或许就是位洞悉时势的大隐于市者,因此才果断地回绝天子让他仕进的恩赐。

筹,本为记数之用,厥后又被援引到酒宴席上,做行酒令之用,称作觥筹或酒筹。筹在酒令中首要有两种用处:其一,仍作记数之用。唐朝王建《书赠旧浑二曹长》:“替饮觥筹知户小,助成书屋见家贫。”酒量大者,谓之大户,酒量小者,便是小户。多少觥筹就得饮多少酒,如应饮的觥筹之数本身不能胜任,还要请别人代饮,可知是个酒量小的小忘记了。很较着,这里的觥筹是作记数之用的。酒令如军令,为包管酒令的普通停止,当遇有违背酒令不遵循法则之人,可取出一种特制的酒筹,形如旗状或纛状,谓之罚筹,有如军中之令箭,或如本日足球裁判所利用之黄牌、红牌。

就运营统统制而言,既有私厨旅店,也有寺院停业的素斋厨房,另有官志的旅店。

如许,源于古“礼”的传统酒道,仿佛用以上“敬”、“欢”、“宜”三个字便能够概括无遗了。

“酒旗”是初是官方的政令、标识、信义之义,是“王”者所用。厥后垂垂变成了运营者的标识与号令。酒市悬旗的目标,是兜揽主顾。作为一种标识,普通又称为“表”,如《韩诗别传》:“人有市酒而甚美者,置表甚长。”这类标识,普通都高悬在酒家门首,非常夺目,使过往行人在很远处便能见到。标识普通用布(素、青)缝制而成,大小不一。上面大书“酒”字,或标以名酒,或誊写店名,乃至有警句词句其上者。酒旗,又叫“酒帘”、“望子”。如《腐败上河图》名画中的诸多旅店便在酒旗上标有“新酒”、“小酒”等字样,旗布为白或青色。但酒旗用料不限于青、白两色。如唐韦应物《酒坊行》,描述了京师长安酒坊及豪华大酒楼拔地而起,彩色酒旗在东风中招展的繁华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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