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的王国不但率领侯国或数县,并且常常兼数郡之地,严峻地威胁和停滞了中心的统治权。据《汉书?地理志》记录,高祖于秦郡外增置26郡(谭其骧《汉百三郡国建置始考》的考据较精,指出高祖实增为19郡),此中三分之二的郡是在诸侯王海内;且诸侯王国多“兼数郡之地,……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17)“大者或5、六郡”,(18)因此汉初60郡中,同姓九个诸侯王国和异姓仅剩的长沙国共有40余郡,汉帝自领的郡只要15个。
2.东汉的州
总之,汉朝的行政区划秉承了秦制,根基上实施的是郡县制。与秦王朝分歧的是:汉朝有郡、国并存的局面。汉初,实施的是郡—县二级制和国—郡—县三级制并行的行政区划轨制;景帝安定“七国之乱”以后,实施的是郡或国统县的二级制,直到东汉末大抵如此。
郡、县均呈现在春秋前期,但是设郡晚于设县,并且在春秋期间郡的职位低于县,以是才有赵简子“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之语。这并不是县大郡小的原因,因为当时县的大小差异,且在春秋期间郡的大小至今难以详考。主如果因为郡置于遥远偏僻之处,地广人稀,经济开辟程度低于县,不如县那么敷裕。
如第一章所述,把中国分别为州,发源于战国时人们的抱负。但是,“十二州”、“九州”、“五服”、“九畿”都逗留在学者们所著作的书上或人们的传闻中,并未成为中国的行政区划。在中国行政区划中真正地呈现“州”一级,始于西汉武帝。
东汉光武曾规复西汉旧制,复置司隶部,复改雍州为凉州。但不久,在建武十一年(35年)又参用王莽之制置州。今后东汉的州制与西汉有以下分歧:(1)降司隶校尉部为天下13州之一;(2)废朔方,归入并州;(3)改交趾为交州。
这个期间约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即从建立我国汗青上第一个国度政权——夏朝开端,到秦始皇同一中国、建立郡县制为止。
究竟上,当时魏国的行政区划与吴、蜀两国的并不完整不异:(1)魏在州下分郡或王国,吴、蜀在州下独一郡;(2)魏在郡或王国下,置县、县王国、县公国与侯国,吴、蜀在郡下仅辖有县和侯国。与汉制的县级单位分歧,三国时已无道、邑之称,但在魏国有县王国、县公国等设置。
1.行省
3、隋代州制
1、郡县制的建立
2、东晋、南北朝的州制
这些“九州”说实际上是春秋、战国期间学者对当时所知周朝国土所做的地理地区的分别,并不是某个朝代的行政区划。但是,在汗青上把它们耐久地误以为是行政区划。在西汉之前,误以为《禹贡》是大禹治水后所分别的九州,代表夏朝的行政区划轨制;《汉书?地理志》最早把《周礼?职方》中的九州误称为代表周朝的行政区划轨制;三国期间魏人孙炎在注释《尔雅》时,又把《尔雅?释地》中的九州牵强附会地解释为代表商朝的行政区划轨制;今后的经学家进一步推而广之,把“九州”误称为夏、商、周三代的行政区划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