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确如此:一方面,每个分歧物种杂交时的不育性,在程度上是如此不一样,并且在还没有如何发觉到时,它已经渐渐消逝了;另一方面,纯粹物种的能育性极易被各种环境前提所影响,乃至于为了实际,很难讲明完整的能育性是在甚么处所停止的,而不育性又从那里开端的。对此,我以为最富经历的两位察看家科尔路特与该特纳所提出的论据最为可托,他们曾经对一些完整不异的范例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对于有些可疑范例,到底应当被列为物种还是变种这个题目,倘若将最杰出的植物学家们列举出的论据,同分歧的杂交事情者由能育性推导出来的论据、或者同一察看者在不应期间的实验中所推断出来的证据停止对比,也很成心义,但是在此我不加以详说了。从这里能够表白,不管是不育性还是能育性都不成以作为辨别物种和变种的肯定标记。由这一来源推出的论据慢慢变弱,它与从别的体质和布局方面的不同中所推出的论据一样令人思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