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植物所做的详确实验比对植物的要多很多。若我们的分类体系靠得住,即倘若植物各属相互之间的不同程度跟植物各属相互之间的一样明显,我们就能推断,在体系上相差较大的植物,杂交的轻易程度要超越植物;但是我估计杂种本身的生养才气则更弱。但是牢记,因为没有多少植物能够在栏养中随便生养,以是没有太多与之相干的很好的实验。比如,曾让金丝雀与九个分歧的雀种实施杂交,但是这些雀种都不成以在栏养中繁育,是以我们不能希冀雀种与金丝雀之间的初次杂交或是其杂种是完整能育的。别的,就相对能繁育的植物杂种在持续世代中的能育性来讲,我所晓得的统统事例都没法表白,由分歧的父母在不异时候培养出不异杂种的两个家属,是能够制止附近的远亲交配的不良影响的。恰好相反的是,植物的兄弟姐妹普通在每一持续世代中实施杂交,从而违背了每一名豢养家常常提出的警告。在此环境下,杂种已有的不育性将接连增加,就没有甚么可奇特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