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儒墨倡导选贤举能,以为贤才和精英,才是挽救混乱社会的但愿,而道家看来,选贤举能本身,就是混乱的本源,恰是因为人们去寻求了不精确的东西,而健忘了本身本该做的。
乃至能够说,看似不平等的社会,在全部天然中本身已经划一了,并且道家也并不崇尚某一个贤才的管理,道家倡导的是各归其位,如果过分的崇尚某一个贤才,最后的成果就是不均,就仿佛我们都感觉最贤达的人能够当总统当国度主席,以是我们统统人都想当总统,但是实际上天下上不成能只要总统,必然需求农夫,需求贩子和工人。
粗心是说,墨家有本身的法规,杀人的都要偿命,如许才气不准天下的殛毙,并且这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赐其不受国法而死,但我要履行墨者之法,以是最后还是把他儿子杀了。
比拟起来道家对于天命的观点和儒墨两家分歧,道家的天命是天然的,道家认同有儒家所说的如许一个主宰的天帝存在,但是道家以为在其之上另有大道存在,而大道遵守天然的法例。
墨家倡导兼爱非攻,但是内部的规律上实在很严苛,墨家有法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墨家和杨朱固然分歧很大,但唯有对人的生命的尊敬上,是分歧的,同时也都反对战役所带来的殛毙。
我们明天都晓得,庄子里有一篇讽刺当时的诸侯,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讲的是春秋战国期间的诸侯们,行的是祸乱,打的倒是大义的名号。
而在墨子一书非攻篇里明白的说:“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极刑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极刑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极刑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