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是通过本钱市场、上市公司、公开市场获得资本。如果股票市场不好,有各种忌讳,比如不让你发股票,那你也得不到资本。
一是和政策环境、法律的干系。国有本钱有轨制支撑,有超经济特权。他跟你吵架,轨制老是方向他的;他占你便宜叫爱你,你占他便宜叫调戏,再狠一点儿叫耍地痞。以是,你和他产生干系,起首就是你不好。举个例子,我们和一家国企合作一个项目,80%的活儿是我们干的。分红的时候,他们提出能不能不按股分分,因为他们要事迹,说将来再想体例找补给我们。当时,我们的老总说问问他们想如何分。最后他们说了个数,总之比本来的二八分要多拿走很多。当时没有法律文件,他们直接就把钱拿走了。厥后,等我们要用钱的时候,他们又换人了。大师晓得,国企一换人,新来的人就不认之前的账了。厥后他们搞审计,一审计,占便宜的事他们就更不提了。归正我们是亏损了,这钱就算白给他们了。这就是轨制的不公允,国企有超经济特权。在股改之前,中国证监会另有一个潜法则:你买国企的股分,如果是亏损企业,要按净资产上浮15%,他才敢批准,因为他怕犯弊端;如果是赢利企业,大抵要上浮30%,他才气批。我们买了一家国企的股分,为了获批,在那儿放了四年多,也不敢把它做大,因为做大今后,还没等批又涨价了。以是,目前在中国,民企和当局、公家做买卖的轨制性安排必定是不公允的。在这类环境下,你不要以为你能够和他打官司,永久不成能。
由此看来,在轨制的限定下,我们民营企业获得资本只要三种体例,第一种是权力转化成资本。这类体例很伤害,因为你要给权力回报,除了款项的回报,另有民气的回报,这都是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