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于杨氏,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于熟之罢了,熟则心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于静也,静而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的《射雕豪杰传》中,杨断念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宋朝,秉承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一色,刀形粗笨,铁刃也宽。其他大刀则广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懦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摆布承之,妙绝非常。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演出技艺的生长,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技击套路中,亦有所见。
但自唐开端,士大夫心机充满玄门神仙妖邪鬼怪之说,剑乃变成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因而家悬一剑,即觉得祥,不习剑术,而觉得剑自能够御敌而胜。以是自唐以後,剑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操纵,而引入歧途。
十八般兵器——弓
明朝是技击发和分枝的盛期,以是枪术在这个阶段,实际和技术都有较着的进步,各家枪法,相竞斗丽。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枪,各有其妙,是非能兼用,真假尽其锐,进不成挡,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时推许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真假,有奇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军火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炙烤的梨花枪,并申明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捆扎于长枪之首,发射数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类枪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呈现之前,明显是一种有效的利器。
刀是我国最早呈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于原始的石刀,并呈现了大型的战刀。周朝所用的环首长刀,不但汉朝亦用,并且传至日本、朝鲜。汉朝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感化在汉朝尤其凸起。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步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 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厥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当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开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掌控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