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以这些知识论的、形上学的辩论,建立了他的命题:坚、白分离。在中国当代这是个闻名命题,以“离坚白之辩”闻名于世。
公孙龙以“指”表示共相,另有一个原因,就是“指”字与“旨”字相通,“旨”字有相称于“看法”、“观点”的意义。因为这个原因,公孙龙讲到“指”的时候,它的意义实际上是“看法”或“观点”。不过从以上他的辩论看来,他所说的“看法”不是巴克莱、休谟哲学所说的主观的看法,而是柏拉图哲学中所说的客观的看法。它是共相。
名家另一个首要魁首是公孙龙(鼎盛期公元前284年至前259年),当日以抵赖而遍及闻名。传闻,他有一次骑马过关,关吏说:“马不准过。”公孙龙答复说:“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说着就连马一起畴昔了。
“连环可解也。”连环是不成解的,但是当它破坏的时候,天然就解了。从另一个观点看,破坏也可以是扶植。比方做一张木桌,从木料的观点看是破坏,从桌子的观点看是扶植。因为破坏与扶植是相对的,以是用不着人破坏连环,而“连环可解也”。
名家的哲学家通过阐发名,阐发名与实的干系或辨别,发明了中国哲学中称为“超乎形象”的天下。在中国哲学中,有“在形象以内”与“在形象以外”的辨别。在形象以内者,是“实”。比方大小周遭,是非吵嘴,都是一种形象。凡可为某种经历的工具,或某种经历的能够的工具者,都是无形象的,也能够说是,都是在形象以内的,都存在于实际天下以内。也能够反过来讲,凡是无形象的,在形象以内的,存在于实际天下以内的,都是某种经历的工具,或其能够的工具。
《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首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定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成。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相互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受白时不能感受坚,感受坚时不能感受白。以是,从知识论方面说,只要“白石”或“坚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义。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我们说,统统人都是植物。这时候我们就熟谙到:人都是人,以是统统人都不异;他们都是植物,以是统统人也都不异。但是,他们作为人的不异,大于他们作为植物的不异。因为是人意味着是植物,而是植物不必然意味着是人,另有其他各种植物,它们都与人相异。以是惠施所谓的“小同异”,恰是这类同和异。但是,我们若以“万有”为一个遍及的类,就由此熟谙到万物都不异,因为它们都是“万有”。但是,我们若把每物当作一个个别,我们又由此熟谙到每个个别都有其本身的本性,因此与他物相异。这类同和异,恰是惠施所谓的“大同异”。如许,因为我们既能够说万物相互不异,又能够说万物相互相异,就表白它们的同和异都是相对的。名家的这个辩论在中国当代很闻名,被称为“条约异之辩”。
公孙龙的第二部辩白论是形上学的辩论。其根基思惟是,坚、白二者作为共相,是不定所坚的“坚”,不定所白的“白”。坚、白作为共相表示在统统坚物、统统白物当中。当然,即便实际天下中完整没有坚物、白物,而坚还是坚,白还是白。如许的坚、白,作为共性,完整独立于坚白石以及统统坚白物的存在。坚、白是独立的共相,这是有究竟表白的,这个究竟是实际天下中有些物坚而不白,另有些物白而不坚。以是坚、白明显是相互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