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绝对幸运的体例
庄子其人和《庄子》其书
庄子在这里描述的就是已经获得绝对幸运的人。他是至人、神人、贤人。他绝对幸运,因为他超出了事物的浅显辨别。他也超出了本身与天下的辨别,“我”与“非我”的辨别。以是他无己。他与道合一。道有为而无不为。道有为,以是无功,贤人与道合一,以是也无功。他或许治天下,但是他的治就是只让人们听其天然,不加干与,让每小我充分地、自在地阐扬他本身的天然才气。道知名,贤人与道合一,以是也知名。
庄子本人有个故事,很好地说了然这一点。庄子妻死,惠施去吊丧,却看到庄子蹲在地上,鼓盆而歌。惠施说,你不哭也就够了,又鼓盆而歌,不是过分度了吗!“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无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发得不通乎命,故止也。’”(《庄子·至乐》)郭象注:“未明而概,已达而止,斯以是诲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情能够以理和了解抵消。这是斯宾诺莎的观点,也是道家的观点。
别人感到哀伤的范围,就是他们刻苦的范围。他们刻苦,是“遁天之刑”。豪情形成的精力痛苦,偶然候正与肉刑一样的狠恶。但是,人操纵了解的感化,能够减弱豪情。比方,天下雨了,不能出门,大人能了解,不会活力,小孩却常常活力。启事在于,大人了解很多些,就比活力的小孩所感到的绝望、愤怒要少很多。正如此宾诺莎所说:“心灵了解到万物的必定性,了解的范围有多大,它就在多大的范围内有更大的力量节制结果,而不为它们刻苦。”(《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Ⅵ)这个意义,用道家的话说,就是“以理化情”。
为甚么庄子狠恶反对通过正规的当局机器治天下,主张不治之治是最好的治,启事就在此。他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在宥,就是听其天然,不加干与。
庄子和老子都主张不治之治,但是所持的来由分歧。老子夸大他的总道理“反者道之动”。他的论证是,越是统治,越是得不到想获得的成果。庄子夸大天与人的辨别。他的论证是,越是以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
相对幸运是相对的,因为它必须依托某种东西。这当然是真的:人在能够充分而自在地阐扬天然才气的时候,就很幸运。但是这类阐扬在很多环境下遭到停滞,比方灭亡、疾病、大哥。以是佛家以老、病、死为“四苦”中的“三苦”,是不无事理的。照佛家说,另有“一苦”,就是“生”的本身。是以,依托充分而自在地阐扬天然才气的幸运,是一种有限定的幸运,所以是相对幸运。
如果不是“在宥”天下,而是以法律、轨制“治天下”,那就像是络马首、穿牛鼻。也像是把凫腿增加,把鹤腿截短。把天然自发的东西变成报酬的东西,庄子称之为“以人灭天”(《庄子·秋水》)。它的成果只能是痛苦和不幸。
庄子与孟子同时,是惠施的朋友,但是明天传播的《庄子》,大抵是公元3世纪郭象重编的。郭象是《庄子》的大注释家。以是我们不能必定《庄子》的哪几篇是庄子本人写的。究竟上,《庄子》是一部道家著作的汇编,有些代表道家的第一阶段,有些代表第二阶段,有些代表第三阶段。只要第三阶段岑岭的思惟,才真恰是庄子本身的哲学,就连它们也不会全都是庄子本身写的。因为,固然庄子的名字能够当作先秦道家最后阶段的代表,但是他的思惟体系,则能够是颠末他的门人之手,才最后完成。比方,《庄子》有几篇说到公孙龙,公孙龙必定晚于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