廓清兼爱说
相合的知识,就是晓得哪个名与哪个实相合。比方,说“这是桌子”这句话,就需求驰名实相合的知识。有了这类知识,就晓得“名实耦”,就是说,名与实是相互配对的。
至于另一种推理体例,就是“推”的体例,能够以“凡人皆有死”这个结论为例来讲明。我们都会做出这个结论,因为我们晓得凡是畴昔的人都已经死了,又晓得现在的和将来的人与畴昔的人都是同一个类。以是我们得出普通的结论:凡人皆有死。在这个归纳推理中,我们用了“推”的体例。畴昔的人皆有死,这是已知的。现在的人皆有死,将来的人皆有死,这是未知的。以是,说“凡人皆有死”,就是把已知的归予同类之未知的,即“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我们能够如许做,是因为“是犹谓也者同也”,即将彼说我(与此)不异。我们恰是在“以类取,以类予”。
关于知识和名的会商
这一段内“效”的体例,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说出故”。这一段内“推”的体例,也就是前一段内的“以类取,以类予”。这是两种极其首要的体例,大抵相称于西方逻辑学的归纳法和归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