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祭先人的祭礼,另有其他各种祭礼。荀子用同一个观点对它们做了解释。《天论》有一段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蚀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觉得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觉得文,而百姓觉得神。觉得文则吉,觉得神则凶也。”
在《正名》篇,荀子起首论述了他的知识论的实际,它与前期墨家的类似。他写道:“以是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就是说,人统统的熟谙才气叫做“知”;熟谙才气与外物相合者叫做“智”,即知识。熟谙才气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他所谓的“天官”,比方耳目之官;另一个部分就是心。天官接管印象,心解释印象并予之以意义。荀子写道:“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荀子·正名》)就是说,心将意义付与印象。它将意义付与印象,只要在这个时候,才气够凭耳朵晓得声音,能够凭眼睛晓得形状。五官虽能记录某物而不能辩白它,心试图辩白它若未能说出意义,在这个时候,人们还只好说是没有知识。
荀子以为,名家和前期墨家的论证多数是以逻辑的抵赖术为根本,所以是错误的。他把它们分为三类错误。
统统名都是人造的。名如果还在创建过程中,为甚么这个实非要用这个名而不消别的名,这并无事理可讲。比方说,这类已经叫做“狗”的植物,如果当初不叫它“狗”,而叫它“猫”,也一样的行。但是,必然的名,一旦颠末商定利用于必然的实,那就只能从属于这些实。正如荀子解释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商定俗成谓之宜。”(《荀子·正名》)
荀子的门生,有两个最闻名:李斯、韩非。这二人都在中国汗青上有严峻影响。李斯厥后做了秦始天子的丞相,始皇最后于公元前221年以武力同一了中国。这两位君臣一起努力于同一,不但是政治的同一,也是思惟的同一,这个活动的顶点就是公元前213年的“焚书坑儒”。另一名门生韩非,成为法家的魁首人物,为此次政治的、思惟的同一供应了实际的辩白。法家思惟将鄙人一章阐述。
第三类错误,他叫做“惑于用名以乱实”。他把墨辩的“牛马非马”归入此类,这跟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恰是同类的。如果考查“牛马”这个名,它确切与“马”这个名不相称。但是在究竟上,有些植物属于“牛马”一类,而作为实,的确是“马”。
第二类错误,他叫做“惑于用实以乱名”。他把“山渊平”归入此类,这句话是按照惠施的“山与泽平”改写的。实是详细的,个别的;而名是笼统的,普通的。谁若想以个别例外否定普通规律,成果就是用实以乱名。高山上的某一个渊,很能够真地与低地的某一个山一样高。但是不成以从这个例外的环境推论说,统统渊与统统山一样高。
关于名的逻辑分类,荀子进一步写道:“万物虽众,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偶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号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荀子·正名》)荀子如许地辨别名为两种:共名、别号。共名是我们推理的综合过程的产品,别号是阐发过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