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和儒家
照法家如此说来,他们的治国之道真恰是即便是愚人也能把握。君主只需求把奖惩大权握在手里。如许停止统治,就是“有为而无不为”。
为了适应新的政治情势,法家提出了新的治国之道,如上所述,他们自发得是立于不败之地的。照他们所说,第一个需求的步调是立法。韩非写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通过这些法,奉告百姓,甚么应当做,甚么不该该做,法一经公布,君主就必须明察百姓的行动。因为他有势,能够奖惩违法的人,夸奖守法的人。如许办,就能够胜利地统治百姓,非论有多少百姓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