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董仲舒的说法,这是表白“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阴阳位》)。也是表白“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义》)。
与此相联络,董仲舒谈到争辩已久的老题目,就是人道,即人的质,是善是恶的题目。他分歧意孟子的性善说,他说:“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以内也。天所为,有所至于止。止以内谓之天,止以外谓之王教。王教在性外,而性不得不遂。”(《实性》)
董仲舒觉得教养是性的持续,这一点他又靠近孟子。他写道:“或谓:性有善端,心有善质,尚安非善?应之曰:非也。茧有丝而茧非丝也。卵有雏而卵非雏也。比类率然,有何疑焉。”(《深察名号》)题目的提出,代表孟子的观点。题目的答复,董仲舒把他本身和孟子清楚地分开了。
三纲以外,另有五常,都是儒家对峙的。“常”有稳定的意义,五常是儒家所讲的五种稳定的德行:仁、义、礼、智、信。董仲舒本人固然没有特别夸大这一点,但是统统的汉儒都共同主张,这五种德行与五行相合。仁与东方的木合,义与西方的金合,礼与南边的火合,智与北方的水合,信与中心的土合。(见《白虎通义》卷八)
汉语的“天”字,偶然译为Heaven(主宰之天),偶然译为nature(天然之天)。但是这两种译法都不非常切当,在董仲舒哲学中特别如此。我的同事金岳霖传授曾说:“我们若将‘天’既解为天然之天,又解为主宰天然的上帝之天,时而夸大这个解释,时而夸大另一个解释,如许我们或许就靠近了这其中国名词的几分真谛。”(未刊稿)这个说法对某些环境似分歧适,比方就分歧适老子、庄子,但是完整合适董仲舒。在本章以内呈现“天”字时,请读者想起金传授这段话,作为董仲舒哲学中“天”字的定义。
五常是小我的德行,三纲是社会的伦理。旧时纲、常二字连用,意指品德,或普通品德律。人生长人道必须遵守品德律,品德律是文明与文明的底子。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挨次,与《洪范》所定的(见本书第十二章)分歧。他定的挨次是: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义》)。五行“比相生而间相胜”(《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义》),这是“比相生”。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五行相胜》),这是“间相胜”。
这个期间之前的儒家以为,社会有“五伦”,即君臣、父子、佳耦、兄弟、朋友。董仲舒从当选出“三伦”,称为“三纲”。“纲”字的意义是网的大绳,统统的细绳都连在大绳上。君为臣纲,就是说,君为臣之主。夫为妻纲,父为子纲,都是这个意义。
我在第十二章指出过,先秦思唯有两条分歧的线路:阴阳的线路,五行的线路。他们各自对宇宙的布局和发源做出了主动的解释。但是这两条线路厥后异化了,在董仲舒那边这类异化特别较着。以是在他的哲学中既看到阴阳学说,又看到五行学说。
据董仲舒说,宇宙由十种成分构成:天、地、阴、阳,五行的木、火、土、金、水,最后是人(见《春秋繁露・六合阴阳》,以下只注篇名)。他的阴阳看法很详细。他说:“六合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以是异于水者,可见与不成见耳。”(《如天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