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楼下而去,冲到门廊。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只要当爸爸外出,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情愿听个故事。

“哪个?”

“昧。”

“很好……”我开口说,却没法说完那句话。

我的大门永久为你开着,敬爱的阿米尔。我情愿聆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你不晓得那是甚么意义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他们分开了,我坐在本身的床上,内心想如果拉辛汗是我父亲就好了。随后我想起爸爸,另有他宽广的胸膛,他抱着我的时候,靠着它感受多好啊。我想起每天凌晨他身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我的面庞。一阵突如其来的罪过感将我淹没,我跑进卫生间,在水槽里吐了。

我在客堂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此次可没有开打趣,不是照本宣科了,此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可谓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跟着故事的情节窜改。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作声音。

“你好久没念过这么出色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别的一个打趣。我读书给他听,接着俄然不管阿谁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但是我说的跟书籍毫无干系,而是抛开阿谁故事,本身诬捏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册页上的笔墨不过是一些线条,奥秘而不知所云。笔墨是扇奥妙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以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好这个故事,哈桑鼓掌喝采。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浅笑着。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偶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老是很猎奇,他到底为谁抽泣呢,为阿谁泪满衣衿、埋首尘灰、悲哀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巴望获得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运气并非悲剧。毕竟,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或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本日,那还是是我生射中最冗长的一分钟。时候一秒一秒畴昔,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仿佛隔着永久。氛围变得沉闷,潮湿,乃至凝固,我呼吸艰巨。爸爸持续盯着我,涓滴没有要看一看的意义。

我和睦地推了他一把,浅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真的。”

“不晓得,阿米尔少爷。”

爸爸点点头,那丝浅笑表白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环绕的烟雾望着我。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题目,虽说它明显太蠢了,但我向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圈套之一:情节马脚。芸芸众生中,唯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晓得甚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攻讦我?

奇特的是,我也向来没有以为我与哈桑是朋友。不管如何,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朋友。固然我们相互学习如安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胜利能齐备的相机。固然我们全部夏季一起放鹞子、追鹞子。固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阿谁男孩的面貌:骨架肥大,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久燃着浅笑的兔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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