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曾九未曾留意,纤腰一折转过身去,又将那锅里的竹盖帘掀了开。这一下浓淳异香蓦地满室散开,洪七馋虫给勾到了嗓子眼,忙把甚么都忘了,一步窜畴昔叫道:“我瞧瞧,我瞧瞧!”只见陶罐里薄薄浓汁中,正躺着一层色如虎魄、晶莹软烂的切方红肉,如此卖相奇佳,浓香欲滴,让人见了食指大动。
洪七喜道:“好!”
洪七听了精力一振,也不知哪冒出来的力量,喜道:“好,就这么办,都听你的。五六天也饿得了,不差这一时半刻的。”又心痒难搔道,“你这肉里加了甚么好料?”
曾九这回留了心,便又感觉莫名熟谙,忍不住笑道:“你这名字风趣,倒和我差不离似的。”
曾九在昏黄室光中酒涡一抿,柔声道:“我姓曾,叫曾九。”
她说得愈是简朴,洪七心底愈是垂涎。庸手烧菜,总须各式奇珍来增色、百种佐料来调味,也只要真正厨艺超群的人,才气用最简朴的质料烧出不简朴的味道来。他听闻曾九烧这红煨肉,连用糖炒色都不消,只用盐酱,便晓得本日怕有口福了。何如饥饿难耐,馋虫打滚,便将背后的大红葫芦解下,拔塞咕嘟咕嘟灌了几口酒。
曾九鼻子一嗅,不由奇道:“你这酒不错,五十年花雕可可贵。”